申請和推薦 | 盡職調查 | 分公司審查 | 市農擔審批 | 簽合同、放款 |
申請人向區縣農業農村局提交申請資料,經區縣農業農村局確認蓋章、市農業農村局確認蓋章后交農擔公司和銀行 | 銀行、分公司共同保前調查,確定貸款額度→銀行審批→銀行向分公司出具項目審批表、項目盡調報告(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分公司自行撰寫調查報告) | 分公司項目經理整理上報→分公司業務部負責人審核→分公司風險部負責人審核→分公司負責人審查 | 市農擔進行審查→市農擔董事會或審委會審批→董事會或審委會決議返分公司 | 分公司向銀行出具擔保函→借款人、銀行面簽合同文本→借款人分別繳納保費→落實反擔保手續→向銀行出具放款通知書→放款→分公司資料歸檔 |